🆕🆕🆕【重要】115學年度EMBA碩士班甄試正、備取生『就讀意願登記』與『錄取報到』相關事宜
請務必詳閱綜合業務組公告 -[115學年度碩士班甄試錄取報到流程]
📌《就讀意願登記》
正、備取生皆需線上填寫!
凡有意願就讀本校之正、備取生均應於規定期限內上網完成就讀意願登記,意願選項經確認送出後便無法更改或回復,逾期未完成意願登記作業者或登記無意願者,以自願放棄錄取或遞補資格論,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補登記或修改,亦不得以未接獲通知為由提出異議。
就讀意願登記時間:【114年11月14日9時至11月20日23:59止】
有「入學意願」之正、備取生:登入報名系統填寫就讀意願登記
若意願登記系統有任何問題,請洽詢綜合業務組(06-2757575分機:50197)
📌《第一階段報到:實體報到》
正取生請於11月21日(週五)下午1時~4時10分辦理實體報到與參加新生座談會。若當日不克參加,可依校方原訂公告新生錄取報到時間,於11月24日(週一)下午1時30分至4時10分辦理報到與繳驗資料。
正取生於就讀意願登記期間需同時至「新生基本資料系統」完成下列事項:
1.基本資料填寫
2.新生證件上傳(包含身分證件、學歷證件)
錄取生於報到時需持下列證件辦理實體繳驗:
1.錄取通知書。
2.與報考資格相符之畢業證書正本。
(提醒:如已更改姓名,請務必先至原畢業學校辦理畢業證書更名後,再進行報到相關作業。)
(1)應屆畢業生:學生證及畢業證書緩繳切結書。
(2)已畢業者:畢業證書。
(3)以入學大學同等學力認定標準第五條錄取之考生須繳交相關證明文件。
(4)持外國學歷報考者,依「大學辦理國外學歷採認辦法」規定,請上傳並繳驗:
A. 經我國駐外館處驗證過之國外學歷證件及歷年成績證明影本。(自行辦理驗證)
B. 國外學歷修業起迄期間之入出國主管機關(內政部移民署)核發之入出國紀錄。(應涵蓋國外學歷修業起訖期間,申請人係外國人或僑民者免附。)
3. 繳交兵役狀況調查表一份。(男性須繳)
※登錄新生基本資料登錄之通訊地址請填寫115年3月可連繫者,以利通知第二階段報到事宜。(屆時本專班另將透過電子郵件寄送第二階段報到相關通知。)
如在報到前未收到錄取通知單者,請速與綜合業務組(06-2757575分機:50197)聯繫,並先行辦理報到,逾期未辦理報到者,以放棄錄取資格論,其缺額由備取生依序遞補。考生不得以未接獲通知信函為由要求補救措施。
📌《第二階段報到:線上報到》
已於第一階段完成報到之錄取生(含正取生及遞補備取生),皆須於第二階段再次報到。錄取生須於規定期間登入報名系統填寫就讀意願登記,並同時至新生基本資料系統更新基本資料填寫及新生證件上傳,經系所審查無誤後,於新生報到狀況查詢顯示完成報到。請依第二階段報到通知單所載之日期完成第二階段報到。(校方預計115年3月3日以掛號寄發,本專班另將透過電子郵件寄送第二階段報到相關通知。)未依相關規定完成者,以放棄入學資格論,其缺額由備取生遞補。
📌《備取生報到日期》
依本專班通知為準,若有缺額將以電子郵件通知備取生遞補(寄送至考生報名時所留之電子郵件信箱)。備取生遞補作業期限至本校115學年度第1學期開學日止。
請務必留意「新生報到狀況查詢系統」之遞補情形、信件通知等,不得以未接獲通知為由要求補救措施,遞補之備取生須依本專班通知指定時間辦理報到驗證,逾期未報到者以放棄錄取資格論。
※未盡事宜,悉依本校115學年度碩士班甄試招生簡章與教務處綜合業務組相關招生資訊公告辦理。
📌《相關連結》
- 綜合業務組_碩士班甄試
- 各系所報到方式一覽表(EMBA第一階段為實體報到,第二階段為線上報到。)
- 報到流程及注意事項(必讀)
- 新生基本資料填寫(含學號查詢)
- 錄取通知單掛號號碼清單
- 緩繳切結書(doc)(odt)
- 代理報到委託書(doc)(odt)
- 錄取生放棄錄取聲明書(doc)(odt)
- 碩士班甄試報到相關QA
- 新生報到狀況查詢系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