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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生報到及註冊繳費

報到攜帶文件:
(1) 錄取通知書(繳驗用,驗證後歸還)。
(2) 與報考資格相符之畢業證書正本(繳驗用,驗證後歸還)、影本(須繳交)。
(3) 報到前請先進行登錄學籍基本資料,填寫「新生基本資料表」、「綜合資料表」,
      並繳交身份證影本2吋照片1張,背面請填寫學號姓名
      新生報到資料登錄網址:https://campus4.ncku.edu.tw/wwwmenu/program/net/checkin/index.html
(4) 兵役狀況調查表(僅男性須繳交)。
      生輔組 表單下載:https://assistance-osa.ncku.edu.tw/p/412-1051-646.php?Lang=zh-tw

※ 註一:編號3及編號4項中之資料表格請印出紙本繳交。
※ 註二:無法報到之學長姐,請自製委託書並委託他人辦理報到。

每學年度開始時可取得新生手冊,大約於六月至九月。

一、繳款日期:
(1) 請同學參考註冊組網站【註冊及繳費資訊】。
      網址:https://reg-acad.ncku.edu.tw/p/412-1041-4126.php?Lang=zh-tw
(2) 財務處出納組網站公告可列印日期。
      網址:https://cashier-ufo.ncku.edu.tw/?Lang=zh-tw
(3) 屆時學校也會發送E-mail至成大首頁>快速連結【成功入口網】所提供之電子郵件信箱
      提醒同學前往繳費,以免權益受損。
二、繳費截止日前到台灣銀行學雜費入口網自行列印繳費單費。
(1) 第一學期的學雜費繳費時間大約於八月下旬,第二學期約於二月中旬。
(2) 第一學期的學分費繳費時間大約於十月下旬,第二學期約於四月中旬。
(3) 本校已不再寄發學雜費及學分費繳費單,請同學自行上台灣銀行學雜費入口網下載繳費單。
      繳費單網址:https://school.bot.com.tw/twbank.net/index.aspx 
(4) 請各生務必於截止日前繳納完畢。未依規定繳納學費,視同未註冊,依學則規定即令退學。(就學貸款生不在此限)

EMBA之學費分兩階段繳交,分為學雜費以及學分費。

(1) 第一階段之學雜費於112年8月18日開放列印(以112學年度第一學期為例),112年09月04日(一)截止繳納。
(2) 第二階段之學分費俟補改棄選截止後,於112年10月13日開放列印(以112學年度第一學期為例),112年10月29日截止繳納。
※ 確切繳費截止日期以當學期教務處註冊組公告時間為準。

繳費截止日前繳款可選擇下列任一方式繳費:
(1) 台灣銀行各地分行臨櫃繳款。
(2) 使用台灣銀行(或其他金融機構)之網路ATM轉帳。
(3) 使用台灣銀行(或其他金融機構)之自動提款機ATM以轉帳。
      自動櫃員機(ATM)使用【繳費】功能者,不受三萬元之限制。
(4) 萊爾富、OK、統一及全家便利超商繳款上限為4萬元整(超過金額者請勿使用本項繳款)。
(5) 信用卡「網路及語音繳費」。

A、信用卡語音繳款
(1) 語音專線41211111,輸入服務代碼772#、代收機構代碼004、按「1」、銷帳編號#(銷帳編號請詳見繳費單)、身份證字號、信用卡號。
(2) 或撥02-27608818後按1→輸入學校專用代碼8814600014後按#→輸入學生繳款帳號(即銷帳編號請詳見繳費單)後按#→ 輸入信用卡卡號(16碼)後按#→輸入信用卡有效年月(共4碼)後按#→輸入卡片背面簽名欄數字後3碼→完成後請記住6位數授權碼→是否交易成功請於2天後專線查詢。
B、信用卡網路繳款 https://school.bot.com.tw/twbank.net/index.aspx
點選信用卡繳費→輸入持卡人身份證字號及銷帳編號(詳見繳費單) 按「登入繳費」→核對無誤後按「確認明細」→按「信用卡網路支付」→選擇發卡行後輸入卡號及有效年月日後按「確定扣款」→ 詳閱授權資料按「確定扣款」→交易成功。(列印以便保存交易紀錄)

※ 更多資訊詳見財務處出納組(網址:https://cashier-ufo.ncku.edu.tw/?Lang=zh-tw )。
    若對繳費單金額有疑問,請來電學校出納組洽詢(校內分機 50607 或 50613)。

一、本校已不再寄發學雜費及學分費繳費單,請於繳費截止日前自行上網至台灣銀行學雜費入口網下載繳費單。( 網址:https://school.bot.com.tw/twbank.net/index.aspx )
二、 繳費單列印流程如下:
(1) 連結至台灣銀行學雜費入口網站( 網址:https://school.bot.com.tw )。
(2) 點選【學生登入】。
(3) 輸入【身份證字號】、【學號】及【出生年月日】(生日請填民國年月日7位數字)。
(4) 畫面上出現學生繳費資料查詢請點選【檢視】。
(5) 畫面出現相關繳費資料,欲列印繳費單,請點選【產生PDF繳費單】後, 稍待幾秒,將會出現一對話框,詢問要直接開啟或存檔,檔案開啟後,以A4紙張列印即可。若無法列印,請來電學校出納組洽詢(校內分機 50613)。
※ 為避免誤繳請選擇正確的繳費學年度及學期和繳費項目
※ 請勿溢繳或重覆繳納,以免權益受損

繳款完成後如需正式收據者,除台銀臨櫃繳款外,均可在2天後(超商繳費者需7個工作天)印出繳費證明,列印流程說明如下:
(1) 自行連上台灣銀行學雜費入口並登入。
(2) 請於左側點選【學生作業】項下【學生資料查詢】,再點選【個人繳費資料查詢】 。
(3) 選定欲列印繳費收據之學期別及繳費項目別後,點選【確定】。
(4) 畫面出現相關繳費資料,欲列印繳費單,請點選【產生PDF繳費收據】後, 稍待幾秒,將會出現一對話框,詢問要直接開啟或存檔,檔案開啟後,以A4紙張列印即可,列印完成如需加蓋本校印章請至出納組2及3號櫃檯加蓋註冊繳費專用章。(列印時請注意學年度及學期)
※ 註:學雜費之繳費收據僅能開立個人名義,無法開立公司行號(學分班繳費收據則可開立公司行號)。繳款完成後如需正式收據者,除台銀臨櫃繳款外,均可在2天後(超商繳費者需7個工作天)印出繳費證明,列印流程說明如下:
(5) 繳費證明單列印-連結至成功大學出納組學雜費專區-學生繳費查詢(建議彩色印表機列印)。

新生入學一律需繳交衛保組所規定體檢項目之體檢表一份。
新生體檢相關資訊請參閱:https://health-epsh.ncku.edu.tw/p/403-1097-2117-1.php?Lang=zh-tw

請於開學初依衛保組排定時間內(約九月中旬至九月底前)至校內指定地點進行體檢並繳交體檢表。

如排定檢查時段當日有急事無法前來受檢者,可自行攜帶本校健檢表至其他公立醫院辦理體檢(但不可到診所進行體檢),再將體檢報告繳回衛生保健組。體檢證明文件有效期限為3個月,逾效期請重新體檢

持國外學歷辦理報到應準備下列資料:
(1) 經我國駐外館處驗證之畢業證書(或相關學歷證件)。
(2) 內政部入出境管理局核發之入出境紀錄(護照赴國外求學期間之入出境記錄影本)。

 選課相關

一、本校學生選課作業方式分為以下三階段辦理。
(1) 第一階段:受理本所本年全部課程選課。
(2) 第二階段:受理全部課程之棄補選課程。
(3) 第三階段:受理全部課程之棄補選課程。
二、選課作業說明:
(1) 開學後二週內以網路方式辦理所有課程之棄補選。
(2) 特殊因素棄補選:前項選課截止後,因課程異動或影響畢業等特殊因素經任課教師及系主任核可後始得辦理。
(3) 選課結果:學生選課明細表送各學系所轉發同學確認簽章,於規定時間內由各學系彙整核章後送交註冊組作為正式選課資料依據,未依規定繳回者視同同意選課表內容,不得有所異議。(根據99.11.17 99學年度第1次教務會議修正通過國立成功大學學生選課注意事項)
三、學生選課須依照科目表及各系規定辦理,並以選讀本系所開授者為準,符合各系所選讀條件者方准選修他系所開之科目。

本校選課時間每學期依教務處公告時間分年級上網選課。
以112學年度第一學期為例,各階段選課日期、時間及注意事項簡要說明如下:
第一階段:7/17 09:00 ~ 7/21 17:00止 (本專班不開放此階段選課)。
第二階段:8/23 09:00 ~ 8/25 17:00止 (受理全部課程的棄補選)。
第三階段:9/04 09:00 ~ 9/08 17:00止 (開放全部課程的棄補選)。
特殊因素加退選:9/18 09:00 ~ 9/21 17:00 (至各學系(所)選課承辦人登錄選課)。

一、請至本校首頁下方點選成功入口連結,輸入帳號(學號)及密碼登入,並進入選課系統進行選課。
二、新生登入之密碼,本地生為身份證號後4碼+生日後4碼; 外籍生與僑生為學號後4碼+生日後4碼
三、新生第一次登入後須進行密碼修改,相關選課指引請詳閱教務處課務組選課系統操作說明。
四、欲進行課程查詢,請至本校首頁左側
       校園資訊>學生校園>課程及選課資訊>各學期課程查詢

請至本校首頁(https://www.ncku.edu.tw/)左側
校園資訊>學生校園>課程及選課資訊>各學期課程查詢,點選(R0) EMBA

EMBA每學期之選課學分原則上以12學分為上限,每學期至少選一門課。

若連結不上選課系統請電教務處註冊組,校內分機50137。

忘記選課系統密碼請電成功大 學計網中心,校內分機61010。(EMBA辦公室無法查詢密碼)。

本校開課日期依據行事曆所公佈之上課日,開始上課日為09/04(以112學年度第一學期為例)。

EMBA上課時數依據課程之學分數而定,
若此課程學分數為2學分,則學期總授課時數為18(hrs) x 2 = 36(hrs)。
若此課程學分數為3學分,則學期總授課時數為18(hrs) x 3 = 54(hrs)。

一、上課地點:
(1) 成大校本部:台南市大學路一號光復校區管理學院B1 EMBA教室。
二、上課時間:夜間及假日為準。
實際上課時間以當學期課表為準。

依據「專科以上學校學雜費退費基準表」規定如下:
一、註冊日(含當日)前申請休退學者:免繳費,已收費者,全額退費。
二、於註冊日之次日起至上課(開學)日之前一日申請休、退學者:學費退還三分之二,雜費全部退還。
三、於上課(開學)日(含當日)之後而未逾學期三分之一申請休、退學者:學費、雜費退還三分之二。
四、於上課(開學)日(含當日)之後逾學期三分之一,而未逾學期三分之二申請休、退學者:學費、雜費退還三分之一。
五、於上課(開學)日(含當日)之後逾學期三分之二申請休、退學者:所繳學費、雜費,不予退還。

依據國立成功大學學生選課注意事項(99.11.17 99學年度第1次教務會議修正通過),已選修之科目於學期考試前六週以前得申請退選,但不得超過兩科,退選後修讀總學分仍不得低於最低應修學分數,並經系所主管核准後送註冊組辦理退選;退選之科目不退學分費,該學分不計入當學期學分數計算,但仍須記載於學生中(英)文成績單,成績欄以「DEL」登錄。

 修課與學分規定

詳情請參閱EMBA網站>課程規劃

一、EMBA修業年限為2~5年,休學期限最多2年(兩者分開計算)。
二、EMBA學分相關說明如下:
必修課程:27學分。
選修課程:18學分。

※ 註一:凡在大學部或二專、三專或五專四年級及五年級未曾修過管理經濟、管理會計及統計方法三門課程,則必須修習此課程方能畢業。
※ 註二: 學分及課程抵免:曾於本校修讀與研究所同等級之學分(限入學前四年內修讀之學分),且有70分以上之成績證明者,得申請辦理學分抵免。
※ 註三: 本院高階碩士學分班所修學分至多承認22學分。
※ 註四: 碩士班研究生除專題討論及論文之外,需修滿本專班45學分。延畢生每學期應選修專題討論。

查詢個人成績,請至本校首頁右側點選成功入口連結,輸入帳號(學號)及密碼登入,並進入成績查詢系統。

一、中/英文成績單申請說明:
申請時間:隨到隨辦。
申請對象:在校生及已畢業校友。
二、申請方式:可親自至註冊組投幣申請網絡申請

※ 註一:通訊申請須附回郵信封工本費並註明畢業年度申請類別份數
※ 註二: 若為英文成績單尚須附英文姓名,工作天3天,
※ 註三: 若為79年(含)以前畢業,有申請記錄者工作天3天,否則工作天需要1周(除英文畢業證書為100元外,不論是中、英文證明文件一律為每份20元)。

入學前在他校所修讀的學分均不可抵免。

「抵修」:即該科無需再修習,但不能抵免任何學分,需依規定修習其他課程。

一、基礎課程抵修:
(1) 科目:統計方法、管理經濟、管理會計。
(2) 資格:於大學時(或以上同等學歷),曾修習經濟、會計(需成本會計或管理會計,初級會計不予辦理)、統計相關課程三學分以上,成績達60分以上者得辦理抵修。
(3) 申請表:基礎課程抵修申請書。
(4) 須附上成績單(影本可),但請先附上正本讓辦公室人員驗證。

※ 持入學前於專科學校修習及格之科目證明者。五專畢業生其一至三年級視同高中、高職階段,其課程不得抵修

請持基礎課程抵修申請表國立成功大學學分承認表至EMBA辦公室辦理。
※ 抵修抵免辦理:請於入學當學期註冊日(以行事曆為準)截止起二個月辦理,逾期不受理。

 碩士論文相關

學生須於入學後第一年結束前確定指導教授,並將同意指導確認單繳交給EMBA辦公室。
原則上,必須由管理學院各系所聘任之助理教授以上教師擔任指導教授。

(1) 修畢本所規定之應修科目與學分45學分。
(2) 經指導教授同意。
(3) 於學位考試舉行之一個月前登錄本校學位考試系統申請,並將學位考試申請書列印後請指導教授簽章,送交本所辦理。
(4) 學位考試(Final Defense)申請及操作說明請參閱:
      http://campus4.ncku.edu.tw/wwwmenu/program/mou/
(5) 其它相關規定請詳閱「國立成功大學研究生學位考試細則」。

依據「國立成功大學研究生學位考試細則」第三條規定,申請期限及成績送達時間:
(1) 第一學期:自研究生完成註冊手續起至1月20日止。
      口試成績於1月31日前送達註冊組。
(2) 第二學期:自研究生完成註冊手續起至7月20日止。
      口試成績於7月31日前送達註冊組。

【小叮嚀】口試結束後仍有相關文件表格需處理,處理時間大約三個工作天(不包含例假日),因此建議口試時間最晚於1月20日前7月20日前完成,以利口試成績於1月31日前及7月31日前送達註冊組,避免影響畢業資格。

請繳交兩本論文:
一本交學校註冊組(封面顏色為橘黃色)EMBA辦公室代收
一本交圖書館(封面顏色為橘黃色)

(1) 仍須繳交學雜費。
(2) 無須繳交學分費
(3) 必須選修一門專題討論(零學分)。

 休學與復學申請

(一、休學申請說明:
辦理休學時間:每學期註冊後學期考試前
二、辦理休學流程:
(1) 請先線上填妥申請表並附上證明文件,上需有親筆簽名及原因陳述。
(2) 將上述之申請表全部完成後,連同學生證雙掛號回郵信封送至EMBA辦公室辦理休學手續。
三、其他注意事項:
(1) 學期開始上課前辦妥休學者,免繳學雜費,若在退費期限內辦理休學,如尚未繳交學雜費,仍須先繳清費用後,學校出內納組才得以辦理退費。其退費相關事宜,請參考「學雜費退費基準表」,辦理有問題可洽出納組呂惠清小姐(分機50613)。
(2) 休學期限可分為一次申請一學期、一學年、兩學年等,但累積年數至多兩學年。
(3) 請准休學學生,其休學學期內已有成績者,該成績不予計算。

辦理休學條件:重病(須醫院證明) 或 重大事故。

辦理復學流程:
(1) 請於開學日當天,持復學生註冊程序單至EMBA辦公室蓋系所章。
      網址:https://reg-acad.ncku.edu.tw/p/412-1041-601.php?Lang=zh-tw
(2) 蓋完系所章後請至本校出納組繳費。
(3) 完成上述程序後,請至註冊組領回學生證並上網完成選課,逾期不受理。

 相關文件申請

1.申請時間:每學期開始至學期結束,有註冊繳費者,可申請在學證明。
2.申請種類及方式:
(1)至註冊組投幣自動繳費機申請紙本在學證明 (20元/份)。
(2)請自行影印學生證正反面影本,並攜帶學生證正本至註冊組2號櫃檯蓋註冊章(無須付費)。
3.其他:
(1)團體在學證明(10人以上)請填寫團體在學證明申請書,並攜帶學生證正本至註冊組蓋註冊章。
(2)在學證明只能開立當學期之證明,無法開立前一學期之在學證明。

開學後並完成所有的流程(繳費、選課、體檢)

本校學生證為『成功大學學生』身分之表徵,請尊重自己的身分並善用及妥善保管您的學生證。
The NCKU student ID card certifies your student status in NCKU. Please use and safeguard your student ID card properl

一、學生證補發流程說明:
(1).採數位學生證線上掛失辦理(註冊組首頁>學生線上服務)或親自註冊組1號櫃台辦理線上掛失程序。
(2).補發者至自動投幣機繳費NT$200元。
(3).憑收據至註冊組辦理補發(1號櫃台將撕取收執聯)。
(4).憑收據至註冊組1號櫃台領證(1至3個工作天)

 其他申請

EMBA辦公室週邊有無線上網。

請來電通知EMBA辦公室,06-275-1234 ext 14或15。

每年畢業典禮當天發放完畢,在畢業典禮後當天收齊歸還。

 暑修選課

以112學年度暑期課程為例,暑修選課及繳費時程簡要說明如下:
一、網路報名
(1) 開始:112年6月22日 上午09:00
(2) 結束:112年6月29日 上午12:00 (過了此時間即無法網路選課)
(3) 報名網址:http://140.116.165.53/~summer/signup/
二、ATM繳費
(1) 開始:112年6月22日 上午09:00
(2) 結束:112年6月29日 下午17:00 (過了此時間即無法繳費)
三、暑修作業說明:
(1) 暑修課程乃屬第一學期先修課程,成績與學分將自動轉入109學年度第1學期,之後若於該學期辦理休學,成績與學分無法保留。即109學年度第1學期將辦理休學者,請勿修讀暑假課程。
(2) 部份課程上課時間會衝堂,選課時請特別注意,以免選了課卻無法上課。
(3) 暑修採網路報名及繳費,為能順利選課,請詳閱報名流程及注意事項。
(4)【暑修網路報名系統】之帳號&密碼與【成功入口】相同,新生(108級)請先登入【成功入口】更新密碼後,再使用【暑修網路報名系統】進行選課與繳費。成功入口:http://i.ncku.edu.tw
(5) 誤選課程之處理(須在尚未產生ATM帳號前):
報名科目若尚未送出簽核可以由步驟2.點選取消報名;若已送出簽核,但繫上尚未簽核時,可以取消簽核,則課程會還原到【待送簽科目明細】內,則可取消報名,已簽核核准但尚未產生ATM繳款帳號者,則可取消報名,該課程回到原始可報名狀態。
(6) 本項報名不另製發收據,若需要繳費證明單,請自行由步驟4.點選列印繳費證明單後,送光復校區雲平大樓課務組蓋章。

暑修選課僅提供ATM轉帳方式繳費, 以112學年度暑期課程為例,繳費截止時間至6/29下午5:00止,逾時無法繳費。

(1) 暑修課程乃屬第一學期先修課程,之後若辦理休學,成績無法保留。
說明:112學年度第1學期將辦理休學者,請勿修讀暑假課程。
舉例:108學年度暑假開設課程屬於109學年度第1學期,如於109學年度第1學期辦理休學,則108學年度暑假與第1學期所修的學分數,不予計算
(2)暑修棄選退費規定如下:
1. 依本校暑期開班授課實施辦法第六條規定:學分費按該科目正常學期所排定之每週授課時數*學分費標準收費。所選課程,若有衝堂,報名繳費完成後,如辦棄選則不予退費,僅能改選其他科目。
2. 申請棄選退費請下載表單填寫併同收據正本送成大教務處課務組辦理,逾期不受理。
以112學年度暑期課程為例,截止時間112年6月22日-29日止。
1. 依暑期開班授課實施辦法第八條第一項第三款規定:修課期間因故無法繼續修習者,得在期末考前經授課教師及就讀系(所、學位學程)主管同意申請退選,所繳學分費不予退費。
2. 依暑期開班授課實施辦法第九條第一項第三款規定:申請退選之課程仍須登記於歷年成績表,於成績欄註明「退選」。
3. 暑修退選申請表下載網址:http://cid.acad.ncku.edu.tw/p/412-1042-6848.php?Lang=zh-tw
(4) 復學生請利用”紙本報名表”選課。暑期課程總學分數不得超過12學分。
(5) 其它相關規定及暑修資訊,請參閱課務組相關規定
      網址:https://cid-acad.ncku.edu.tw/

暑修僅提供誤選課程之處理,惟須在尚未產生ATM帳號前;
ATM繳費成功後,即登錄為學生之選課資料
1. 依本校暑期開班授課實施辦法第六條規定:學分費按該科目正常學期所排定之每週授課時數*學分費標準收費。所選課程,若有衝堂,報名繳費完成後,如辦棄選則不予退費,僅能改選其他科目。
3. 暑修棄選申請表下載網址:https://cid-acad.ncku.edu.tw/p/412-1042-8415.php?Lang=zh-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