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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位考試(Final Defense)
 
【申請資格】 修業年限內修畢應修科目(課程規劃)與學分(45學分),經指導教授同意。
【申請期限】 學位考試前一個月向所屬系所辦理。

【申請作業】 1.論文比對相似度25%以內.利用圖書館turnitin比對系統。 (turnitin快速操作指南)

比對條件設定:排除引述off.排除參考書目on.排除相符處off,輸出比對結果報告彩色數據頁,附於論文比對聲明書附件。

2.登錄網路列印『學位考試申請書』經指導教授簽名後送至所辦。

3.備好指導教授已簽名(1)學位考試申請書 (2)論文比對聲明書+(3)比對結果報告, 以及(4)學術倫理6小時證明。以上四項文件送至系辦。

【口試期限】 第一學期1月20日前(12/31申請)、第二學期7月20日前(6/30申請)。

【口試成績】學位考試成績不及格,其修業年限尚未屆滿者,得於次學期申請重考,重考以一次為限;重考成績仍不及格者,應令退學。

【畢業日期】 碩士班以開學期結束日期(六月、一月);如未能於次學期註冊前(九月、二月)完成離校手續,則必須於次學期辦理註冊。

【撤銷考試】已申請學位考試之研究生,若因故無法於該學期內完成學位考試,應於學期結束日前,申請撤銷該學期學位考試。逾期未撤銷亦未舉行考試者,以一次不及格論。

【撤銷學位】 授予之學位,如發現論文有抄襲或舞弊情事,經調查屬實者,撤銷其學位,追繳已發之學位證書。

 

※備註:
(1) 學校註冊組需等期末成績出來後才能辦理離校、領取畢業證書。

 

計算機中心(#61010) → 成功入口登入問題、選課密碼遺忘
圖書館系統資訊組(#65770) → 上傳、授權書等問題
註冊組(#50134) → 領取畢業證書
EMBA辦公室 06-2751234#14、15

 

各項資訊請以本校 課務組註冊組圖書館 相關規定及最新公告為準。

裝飾圖片: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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