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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自112學年度第2學期起,申請學位考試需檢附學術倫理6小時證明。

為提升博碩士班學生研究倫理素養,使其具備從事學術研究工作所需正確倫理認知與態度,依據本院院設專班暨學位學程112學年度第1次課程及學術委員會議決議通過,自112學年度第2學期起,本院院設專班暨學位學程(含DBA/EMBA/AMBA) 111學年度(含)以後入學之在學學生(即自EMBA114級、AMBA114級、DBA111級開始),申請博、碩士學位考試須檢附「臺灣學術倫理教育資源中心」核發之6小時(含)以上修課證明(含通過測驗),未繳交者不得申請學位考試。

敬請各位研究生儘早上網完成學倫課程及測驗,並於取得證明後繳交至學程/專班辦公室存查;以入學第一學年結束前完成為原則,惟最遲需於擬提出學位考試申請前取得。

臺灣學術倫理教育資源中心https://ethics.moe.edu.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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